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污染环境罪的理念嬗递

被引:29
作者
郭世杰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污染环境罪; 理念嬗递;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108 ;
摘要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白炽化使得我国的环境保护长期备受冷落,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一格局。考察与梳理刑事立法史,我们会发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到污染环境罪的转变,旗帜鲜明地表达出我国刑事立法在环境保护这一主题上的理念嬗递:从盲目抵制犯罪化到积极推行"降低起刑点";从立法宜粗疏到严密刑事法网;从"惩恶于已然"到"预防于未然"。加强我们这个时代的环境保护,亟需刑法这一手段的积极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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