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治安监控系统的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2
作者
李超
机构
[1] 浙江警察学院
关键词
公共场所; 治安监控; 隐私权; 立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1 [公安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6 ; 1402 ;
摘要
在公共场所安装治安监控系统,是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必要手段,但是治安监控系统的不当使用和管理,可能会对公民隐私权造成损害却也是不争的事实。我国目前对于治安监控系统的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对公安机关的公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公民隐私权侵害考虑不周。应在各省现有立法尝试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场所治安监控系统的法律规范,并在治安监控系统的设置与安装、资料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方面完善相应的法律规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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