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此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探索完善证人出庭相关制度、提高证人出庭率被视作进一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关键。但在以往的改革实践中,我们发现,仅从强调证人保障、证人保护等角度扩大司法资源的"供给侧"改革做法收效甚微。因此,本文拟从反向角度,即以证人出庭的必要性为出发点,走"需求侧"改革之路,努力提高"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出庭比率。为此,应首先大力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法律援助制度,筛选出"有证人出庭必要"的案件;其次,应结合现行法律及审判经验,细化证人出庭的审查条件,及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使法官及合议庭在面对证人出庭申请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