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社会的先声——以业主委员会为例

被引:155
|
作者
夏建中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北京
关键词
公民社会; 业主; 业主委员会; 公共领域;
D O I
10.16346/j.cnki.37-1101/c.2003.03.026
中图分类号
C912.2 [社会团体];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一般说来 ,国家、公民社会与市场是任何一个完整社会中三足鼎立的三个独立领域。每一个领域都有其行动的独特逻辑 :国家是等级权力的逻辑 ,市场是盈亏逻辑 ,公民社会是自愿主义的逻辑。中国改革开放、特别是 2 0世纪 90年代以来社会经济结构的巨大转型 ,在城市住宅小区中出现了业主委员会 ,它是一个居民自治组织 ,业主对自己的利益和社区的公共事务更加关心和主动参与 ,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最主要的工作就是面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抗议活动 ,维护业主的权益 ,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共领域的讨论。这一切初步体现了公民社会的主要属性 ,堪称中国城市公民社会的先声
引用
收藏
页码:115 / 121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4 条
  • [1] 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何增科主编, 2000
  • [2] 国家与市民社会[M]. 中央编译出版社 , 邓正来[美]J.C.亚历山大编, 1999
  • [3]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 学林出版社 , (德)哈贝马斯(JuergenHabermas)著, 1999
  • [4] 经济与社会[M]. 商务印书馆 , (德)马克斯·韦伯(MaxWeber)著,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