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反思与路径完善——基于北京试点的观察

被引:10
|
作者
吴小军 [1 ,2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修正; 认罪认罚从宽; 值班律师; 量刑协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期限将于2018年11月届满,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吸收了前期改革成果,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基本原则,完善具体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加强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通过对北京试点的观察发现:认罪认罚试点存在重罪案件适用率偏低、值班律师作用发挥有限、控辩量刑协商流于形式、认罪认罚的证据价值重视不够、制度配套衔接有待完善等问题。未来改革应着眼于:扩大案件的适用范围,重点是中院一审的重罪案件;拓展值班律师的职能,实现由"见证人"向"准辩护人"转变;确立新的审理对象,注重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凸显认罪认罚的证据价值,科学确定案件事实认定的方法 ;加强制度配套衔接,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引用
收藏
页码:77 / 87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8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