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软件警示内容的商业言论规制 兼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

被引:9
作者
吴汉东
吴一兴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关键词
安全软件; 商业言论; 不正当竞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安全软件因其防护目的而具备限制或中止其他软件运行的功能。同时,安全软件针对其他软件产品或服务发出警示,也会影响用户的消费决策。安全软件的警示内容可能对竞争秩序产生影响,在丧失公益豁免的情况下,法律应当对具备不正当竞争性质的安全警示予以规制。本文试图从竞争法角度分析安全警示,同时探讨"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的司法意义。
引用
收藏
页码:19 / 24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质疑“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 [J].
薛军 .
电子知识产权, 2015, (Z1) :66-70
[2]  
不正当竞争规制与商业言论自由的平衡维度——赫托诉瑞士案及启示[J]. 蔡祖国.网络法律评论. 2011(02)
[3]   不正当竞争规制与商业言论自由 [J].
蔡祖国 ;
郑友德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1, 29 (02) :121-132
[4]   商业言论的法律保护——兼论广告表达权 [J].
赵双阁 .
经济与管理, 2005, (09) :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