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主导抑或法院主导?——传统民事诉讼模式的误判与归位

被引:2
作者
马登科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诉讼模式; 辩论主义; 对抗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将"辩论主义"或"对抗制"作为传统民事诉讼模式的识别标准,都存在以偏概全的缺陷。在"当事人主张论证——法院裁判"的基本构造下,从程序运作层面、案件事实层面和法律适用层面三个层面考察,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从来没有绝对的当事人主导或法院主导。诉权和审判权之间协调配置是各国传统民事诉讼程序设计的共同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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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2003, (01) :83-88
[6]  
民事诉讼法.[M].(德)奥特马·尧厄尼希(OthmarJauernig)著;周翠译;.法律出版社.2003,
[7]  
新民事诉讼法讲义.[M].(日)中村英郎著;陈刚等译;.法律出版社.2001,
[8]  
当事人基本程序保障权与未来的民事诉讼.[M].(意)莫诺·卡佩莱蒂(MauroCappelletti)等著;徐昕译;.法律出版社.2000,
[9]  
民事诉讼法学原理.[M].江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10]  
程序保障的理论视角.[M].刘荣军著;.法律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