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视角下的比例原则

被引:75
作者
郝银钟
席作立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2] 山东省公安厅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
[3] 科员山东济南
关键词
比例原则; 实质法治国; 人权保障; 合理性根据;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4.06.009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比例原则发端于 1 9世纪初的德国警察法 ,其原始含义包括三项子原则 :手段符合目的的妥当性原则、手段所造成的损害最小的必要性原则和手段对个人的损害与产出的社会利益相均衡的原则。此后 ,比例原则逐渐延伸到宪法、刑事诉讼法等公法领域。比例原则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根据在于契合实质意义的法治国理念和体现了宪政国家公权力的配置及其运行规律的客观要求 ,其内在精神始终追求对人的尊严及其权利的终极性关怀。
引用
收藏
页码:69 / 73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6 条
[2]   法治国家及其政治构造 [J].
孙笑侠 .
法学研究, 1998, (01) :14-24
[3]  
刑事诉讼法[M]. 法律出版社 , (日)田口守一著, 2000
[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马怀德等撰稿, 2000
[5]  
侦查程序与人权[M]. 中国方正出版社 , 孙长永著, 2000
[6]  
政治学[M]. 商务印书馆 ,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