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概念的法律思考

被引:7
作者
抗红
机构
[1]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广州
关键词
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生活需要; 最终消费;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消费者是社会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接受者,是购买、使用、持有、处分、接受商品和服务的人,是具有最终消费行为的主体。判断消费者的依据是最终消费行为,不应考虑行为者的目的、动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是否为满足“生活需要”。在单位以最终消费主体而非以经营者身份与其他经营者形成的生活消费关系中,单位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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