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安全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被引:4
作者
韩燕玉
机构
[1]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基本权利;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食品安全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权与生命权、健康权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从人类生存意义上来看,公民的食品安全权是人类不言而喻的一项基本权利,但目前我国的宪法并没有明确确认公民这一基本权利。事实上,我国宪法规定的模糊性已造成了对公民食品安全权保障的不确定性。因而,食品安全权应属于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应予以确认,并在宪法的高度给予其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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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国际贸易.[M].孟菲[等]编写;邵继勇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2]  
宪法学说.[M].(德)卡尔·施米特(CarlSchmitt)著;刘锋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3]  
中国宪法导论.[M].刘茂林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  
新宪法学.[M].秦前红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5]  
宪法学.[M].肖泽晟著;.科学出版社.2003,
[6]  
外国宪法.[M].韩大元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7]  
宪法.[M].许崇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8]   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障论纲 [J].
高军 .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7, (06)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