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2006年2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正在抓紧制定促进我国各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规范性文件。在此形势下,全面研究创业投资发达国家或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对于促进我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