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质、意识体验的主体性与自我意识

被引:12
作者
朱耀平
机构
[1] 苏州大学哲学系
关键词
感受质; 意识体验; 主体性; 自我意识; 胡塞尔; 海德格尔; 萨特;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022 [意识论];
学科分类号
010101 ;
摘要
意识体验及其中的感受质之所以是不可还原的,原因并不在于"意识"像笛卡儿所认为的那样是不同于物质实体的另外一种实体,而在于它的主体性,意识体验的主体性是造成物理主义、表象主义和外在主义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主体性是解开意识体验及其感受质的不可还原性这个心灵哲学难解之谜的钥匙。意识体验的主体性是指它除了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向"我"显现之外,不可能以别的方式向他人显现,即意识体验总是作为"我的意识体验"、以"被我意识到"的方式存在。就此而言,任何意识体验都隐含着某种程度的自我意识。与反思高阶理论把自我意识看作第二位的反思行为的结果不同的是,胡塞尔把自我意识看作是内在于意识体验之中的前反思、非对象化、不自觉的意识。海德格尔和萨特等人认为,体验的有意识地被给予不是体验的某种附加的性质,而是体验的存在方式。正如空间中的物体是以三维的方式存在,体验只能作为自我意识存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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