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纯粹经济损失的几个基本问题

被引:65
作者
张新宝 [1 ]
张小义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键词
纯粹经济损失; 侵权法制定;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7.04.004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D922.287 [证券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3 ;
摘要
纯粹经济损失不因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者权利的受损而发生;它们只是受害人因特定事由而遭受的纯粹金钱上的不利益;在纯粹经济损失概念得到认同的法域里,这些不利益一般不被法律所认许,难以获得赔偿。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引入纯粹经济损失概念,有益于我国侵权法调整方式的进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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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欧洲法中的纯粹经济损失.[M].(意)毛罗·布萨尼(MauroBussani);(美)弗农·瓦伦丁·帕尔默(VernonValentinePalmer)主编;张小义;钟洪明译;.法律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