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放开代孕禁止与满足合法代孕正当要求——对“全国首例人体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后续法律问题的探讨

被引:46
作者
杨立新 [1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关键词
禁止代孕; 适当放开血缘传承; 终审判决效力; 代孕协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全国首例人体冷冻胚胎权属纠纷案"终审判决生效后,直至今天,判决并未得到执行,究其原因,是保存当事人享有权利的冷冻胚胎的医疗机构拒绝返还,更不会用当代生殖技术为当事人实现代孕的愿望。在国家治理层面上,应当在坚持禁止代孕的原则下,适当放开合理的、确有必要的代孕要求,以满足某些家庭传承后代的愿望。对于本案的生效终审判决,当事人和第三人都应当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有关医疗机构应当特事特办,满足本案当事人的合理、合法的传承后代的愿望,不能认定当事人实施主张代孕的行为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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