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监管权的逻辑和困境——基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分析

被引:42
作者
胡颖廉
机构
[1]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关键词
政府监管; 机构改革; 剩余监管权; 中央地方关系; 食品安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9 [监察、监督];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西方发达国家监管机构普遍具有独立、专业、自主的特征。与此不同,我国监管体制建设正在经历地方分权、综合执法的反向运动,即从"垂直分段"模式演变为"属地整合"模式。中央基于不完备委托代理关系赋予地方政府兜底性剩余监管权,而非限于固定单一职权,是监管型国家在中国实践的重要特征。其符合监管体制演变的逻辑,短期内有利于增加监管资源投入,但并未激发地方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内生动力。现行体制面临政策目标内生冲突、资源与事权结构性错配、监管行为逆向激励等困境。要构建统一、权威、专业的监管体制,必须全面优化剩余监管权。这一现象在其他社会监管领域同样存在,从而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监管型国家建设的重大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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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9 / 137+239 +239
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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