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下的行政“滥诉”之认定

被引:1
作者
李凌云
机构
[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立案登记制; 行政诉讼; 滥诉; 认定标准; 治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已将更多行政争议纳入司法程序之中,但也引发了人们对行政"滥诉"的忧虑。对行政"滥诉"乱象进行治理之前,应先确定标准去认定何为"滥诉",否则很可能会混淆"滥诉"与非"滥诉"案件,将某些正当诉求阻挡在法院大门之外。认定当事人构成行政"滥诉",应当看其是否具备主观故意、扰乱司法秩序等要件。行政"滥诉"表现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典型特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频繁、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产生了干扰等则不属于这一行为。法院对一起行政案件是否构成"滥诉"发挥着关键作用,当前阶段法院应以审慎的理念对待行政"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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