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

被引:251
作者
齐爱民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 法律属性; 构成要素; 行业自律; 立法借鉴;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8.04.011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中国在社会信息化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制环境依然很严峻。目前,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任务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然而制定符合中国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并非易事。自律机制是美国保护个人信息的基础机制,发挥了良好的社会功用,但它并不适合我国。欧盟"资料保护"制度的基本经验告诉我们,个人信息保护关涉基本人权,应由立法进行。我国宜借鉴安全港模式,积极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同时倡导行业主动采取自律手段保护个人信息。我国台湾资料法可谓兼顾中西的一个尝试,对我国大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有直接的借鉴作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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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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