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极大地提升了信息传播效率,但虚假信息也通过互联网得到扩散。我国对互联网信息环境的整治和监管走在世界前列,基于2013年"转发500条可判刑"这一互联网信息环境整治举措,本文研究发现,这一政策出台后,公司股吧交流越活跃,则公司正向盈余管理行为越少。而且这一效应主要表现在那些股吧发帖更关注财会信息、受这一政策影响更大,以及潜在盈余管理动机更强的公司。进一步研究发现整治政策后社交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渠道主要是资本市场惩戒和引致监管风险。本文的结果表明,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环境的整治有助于股吧等互联网社交媒体形成一种"用嘴投票"的公司治理作用,丰富了公司治理在互联网时代的内涵,充实了媒体作用与媒体监管方面的相关文献,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