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古罗马共和国的监察官制

被引:4
作者
贺五一
机构
[1] 南京大学历史系
关键词
古罗马; 共和国; 监察官;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126 [古代罗马];
学科分类号
0603 ; 1407 ;
摘要
监察官制是古罗马共和国宪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监察官拥有广泛的权力。这些权力包括公民调查、监督公民道德、管理国有财产和公共工程以及确定元老名单。它体现了罗马社会的民主性、罗马人的权力观以及对道德的重视。然而,监察官权力的非强制性削弱了其权力行使的有效性,从而决定了它在扼制罗马社会道德腐化过程中作用的有限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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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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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罗马共和宪政研究.[M].陈可风著;.法律出版社.2004,
[2]  
古代民主与共和制度.[M].施治生;郭方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