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瑕疵的法律救济——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有关规定

被引:10
作者
王富博
机构
[1] 最高人民法院
关键词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更正登记; 土地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瑕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不动产登记瑕疵是指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物权状况与实际权利不相符合的事实状态,包括错误登记和漏记两种情况。在实践中,因登记申请人的故意或过失,或登记机关的工作疏忽等情形,不动产登记错误或疏漏较为常见。在物权变动采公示公信原则的立法例中,基于公信所具有的权利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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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 条
[1]   论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 [J].
李敬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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