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FDI与能源消费碳排放峰值预测——以西北五省为例

被引: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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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棒棒 [1 ]
李莉 [1 ]
唐洪松 [2 ]
苏洋 [3 ]
机构
[1] 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2] 内江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3]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关键词
环境规制; 能源消费碳排放; 碳排峰值预测; 西北地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24 [人类、资源、能源与环境的关系]; F125 [对外经济关系]; F426.2 [];
学科分类号
1204 ;
摘要
基于STIRPAT模型,运用情景分析法对西北地区2017—2030年能源消费碳排放进行预测,在高、中、低三种环境规制强度下设定出9种发展模式,以分析环境规制与FDI对能源碳排放峰值的影响。研究表明:(1)在初始发展情境下,西北地区2030年碳排放总量为70 273.07×10~4 t,无法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2)低环境规制背景下,高、高中、高低三种发展模式2030年能源消费碳排放额为73 550.53×10~4 t、64 881.98×10~4 t、56 296.96×10~4 t。(3)中、高环境规制下,中低、低两种发展模式分别于2025年、2020年达到碳排放峰值,峰值额度为53 447.15×10~4 t、51 022.68×10~4 t。能源碳排放强度为0.86 t·(10~4元)-1、0.68 t·(10~4元)-1,相比较2005年碳排放强度下降48.38%、60.14%。9种发展模式中,仅中低、低两种发展模式能够如期实现碳排放峰值任务,表明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能够有效减缓西北地区能源消费碳排放,为促进西北地区碳排放峰值目标如期实现,针对西北地区碳减排工作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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