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评析

被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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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世丹 [1 ,2 ]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
[2]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赔偿磋商; 司法确认;
D O I
10.14026/j.cnki.0253-9705.2017.21.013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施后法院办结的首例案件,贵州省人民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受到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回顾该案,可以发现其在司法确认制度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设置方面进行了创新,推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同时就司法确认的审查标准、确认后的救济以及确认书的既判力问题引发了新的思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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