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代的名田(受田)制及其破坏

被引:30
作者
朱绍侯
机构
[1] 河南大学河南开封
关键词
名田制; 受田制; 军功爵制; 军功地主;
D O I
10.15991/j.cnki.411028.2004.01.007
中图分类号
K234 [汉(公元前206~公元220年)];
学科分类号
0602 ;
摘要
名田制是商鞅变法时所建立的土地制度,并为汉代所继承,但在史书和秦汉简牍中,从未见过名田(受田)制的具体内容。《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中保存有吕后二年颁布的以军功爵高低及其他身份为依据的受田受宅的律文,才第一次知道高爵获得者所得到的惊人受田数字,证实了汉初确实培植了一大批军功地主。该律令还证实了名田制是一种有受无还的土地长期占有制。但汉政府为了确保税收,对授出的土地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能干预和调整土地的再分配。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长期占有逐渐转化为私有,并导致汉武帝时期出现的汉代第一次土地兼并高潮,名田制遭到彻底破坏,到东汉建国,受田制再也没有恢复,历史进入了豪强地主掌权时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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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军功爵制研究.[M].朱绍侯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2]  
秦汉土地制度与阶级关系.[M].朱绍侯 著.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