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内保护地役权的设立和实现——美国保护地役权制度的经验和借鉴

被引: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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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晏
机构
[1]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国家公园; 保护地役权; 财产权; 土地利用;
D O I
10.19503/j.cnki.1000-2529.2020.03.003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美国保护地役权制度源于土地资源生态系统上的连续性与权属不一之间的矛盾,以及私人土地上公共利益的保护需求。保护地役权作为基于财产权的自然资源保护的制度工具,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以持续限制部分使用权甚至施加积极义务的方式实现生态保护目标,不同于普通法上的任何役权。面对相似的问题,我国国家公园内保护地役权的设立和实施,应当以立法确认保护地役权为前提,通过分割权利束来限制土地利用方式和强度,与既有相关法律制度相结合,明确地役权协议的核心要素并推动其标准化,同时建立有效的监测和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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