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力配置的功能适当原则——以德国法为中心

被引:134
作者
张翔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分权学说; 权力混合; 功能主义; 国家任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2.7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形式主义的分权学说,以"保卫自由"为正当性基础,强调国家权力之间边界清晰地分立,反对权力混合。但在实践中却遭遇到挑战。德国战后发展出的"功能适当原则",在关注个人自由保障的同时,同样重视国家权力行使的"正确性",主张应将国家职能配置给在组织、结构、程序、人员上具有优势,从而最有可能做出最优决定的机关;同时也不再教条化地强调权力的分立和对抗,国家职能的最优化实现同样构成权力配置方案的正当性基础。功能适当原则修正了传统的分权学说,对于我国优化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改革,也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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