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监检管辖之分工与衔接

被引:18
作者
卞建林
机构
关键词
职务犯罪; 监察调查管辖; 检察侦查管辖; 监检管辖衔接;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21.05.011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D922.11 [行政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103 ;
摘要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刑事诉讼法》则保留了检察机关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立案侦查权。厘清监察调查管辖与检察侦查管辖的分工,探讨互涉案件的牵连管辖,完善管辖竞合的衔接机制,对预防和惩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健全国家监察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体系,十分迫切和重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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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察与司法的管辖衔接机制研究 [J].
袁相亭 ;
刘方权 .
交大法学, 2019, (04) :89-103
[2]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若干问题研究 [J].
王秀梅 ;
黄玲林 .
法学论坛, 2019, 34 (02) :135-144
[3]  
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与认定[M]. 中国检察出版社 , 陈国庆, 201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M]. 中国方正出版社 , 中央纪委法规室, 2018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与适用[M].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王爱立, 201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M]. 法律出版社 , 王爱立, 2018
[7]  
监察法学[M]. 人民出版社 , 马怀德, 2018
[8]  
我国职务犯罪侦查体制改革研究[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朱孝清,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