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中国企业拓展美国市场的启示——基于华为、中兴通讯被美调查事件

被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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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志刚 [1 ]
王婕 [2 ,1 ]
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
[2] 不详
关键词
美国国家安全审查; 《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 中国企业; 中资企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对华为和中兴通讯两个企业的国家安全调查集中关注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在美投资活动涉及美国的核心基础设施;第二,来自中国,被认为受中国政府的控制;第三,被认为不够透明,在主观上不够配合调查;第四,华为被认为得到了中国政府的特殊金融支持;第五,在伊朗的业务被指未与美国反恐政策保持一致;第六,被指存在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虽然其他很多行业的中国企业进入美国面临的国家安全审查风险显著小于电信企业,但由于美国日益呈现经济问题政治化倾向,且评价标准非常主观,中国企业有必要更深入了解美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采取多方面措施,以降低因无法通过国家安全审查而导致交易失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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