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官能动性:权利保障与权力回应——兼析规则与法官能动性共生的民事司法模式之构建

被引:2
作者
朱福勇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事审判; 法官能动性; 权利保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民事法官所享有的依法合理解释、平衡、选择法律以及填补法律缺漏的特有能动性是两大法系国家的一致选择。审视我国法官能动性所经历的严苛限制、悄然使之到日益凸显的过程,揭示了处于经验层面的法官能动性的失范现象及其主要根源。为确保法官能动性应有功效的发挥,我们应着力从核心理念、追求目标、基本原则、明析规则、技术规范和配套措施等方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规则与法官能动性共生的民事司法运作模式,以强调法律解释和辩证推理等司法技术在解决法律确定性弱化问题的功用时,克服逻辑推演的局限性,实现民事诉讼之目的。
引用
收藏
页码:90 / 97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论和谐社会建构中司法的克制主义立场 [J].
王国龙 .
法学论坛, 2007, (03) :29-34
[2]   论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能动性 [J].
肖建华 ;
施忆 .
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07, (02) :99-105
[3]   论建立独立、开放与能动的司法制度 [J].
周汉华 .
法学研究, 1999, (05) :1-18
[4]  
民事裁判方法.[M].杨立新; 著.法律出版社.2008,
[5]  
法官自由裁量权.[M].梁迎修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6]  
民法学.[M].王利明[等]著;.法律出版社.2005,
[7]  
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M].刘星著;.法律出版社.2001,
[8]  
民法解释学.[M].梁慧星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