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青少年犯罪类型的社会学解读——基于迪尔凯姆《自杀论》的思考

被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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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家兴 [1 ]
金小红 [2 ]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
[2]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关键词
《自杀论》; 失范; 流动青少年; 犯罪;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C913.5 [青少年问题];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借用迪尔凯姆《自杀论》中对自杀现象的分类框架,大致将流动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分为失范型,利己型和利他型,在理解《自杀论》原意的基础上,梳理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并得出以下结论:家庭教育与支持的缺失、在学校中被过早"边缘化"、转型时期社会控制的滞后,使流动青少年处于一种失范状态;流动青少年在城市遭到排斥,没有合理的上升渠道。经济问题是利己犯罪的主要原因,青春期特殊的心理状态也是犯罪的诱因;流动青少年被小团体接纳,认同小团体的越轨亚文化,害怕被排斥的心理促使他们走上了利他犯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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