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赋人权:源于血缘理性的本体建构原则

被引:109
作者
徐勇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关键词
祖赋人权; 血缘关系; 中国理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C912.4 [文化人类学、社会人类学];
学科分类号
030303 ;
摘要
理性是人们在自己生命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意识。中国人在长期历史实践活动中产生出中国理性。中国经历无数变化,唯一不变的是源远流长、生生不息的血缘关系,中华民族因此自称为"炎黄子孙",并形成中国特有的血缘理性。作为血缘关系的祖先是人的生命的来源,由此构成血缘理性的本体原则——"祖赋人权",即因为祖宗而赋予同一血缘关系的人的存在与行为的合理性和依据。血缘理性的第一法则是生命、财产、规则的起点同等性;第二法则是年龄、性别、身份的过程差等性;第三法则是位置、权力、责任的关系对等性。三个法则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链条。与"天赋人权"内含的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对立不同,"祖赋人权"内生的是社会与国家的共生共荣关系,形塑的是命运共同体意识。随着时代进步,血缘理性需要转换和提升,但其已成为中华民族历史基因的重要元素,内在的价值值得在扬弃中汲取。
引用
收藏
页码:114 / 135+206 +206-207
页数:24
相关论文
共 28 条
[3]   “游牧”的概念与文明史的抉择 [J].
王三义 .
学术研究, 2001, (10) :109-113
[4]  
中国农村调查[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徐勇, 2017
[5]  
中国农村调查[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徐勇, 2017
[6]  
中国农村调查[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徐勇, 2017
[7]  
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M]. 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 2015
[8]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 外文出版社 , 习近平, 2014
[9]  
乡土中国[M]. 上海人民出版社 , 费孝通, 2013
[10]  
中国家族法原理[M]. 商务印书馆 , 滋贺秀三,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