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学中的“反理论”方法论形态——兼论“殊案决疑”之对与错

被引:4
作者
尹洁
机构
[1]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关键词
生命伦理学; 方法论; 反理论; 殊案决疑; 原则主义;
D O I
10.13916/j.cnki.issn1671-511x.2015.02.002
中图分类号
B82-05 [伦理学与其他科学的关系];
学科分类号
01 ; 0101 ;
摘要
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生命伦理学更应该被看作是实践伦理学而非应用伦理学,这在某种程度上否认了以一种演绎的模式将抽象理论或原则带入具体的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方法论。作为替代原则主义以及高级理论之演绎性应用的另外一种方案,殊案决疑得以突出个案特征与实践情境,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其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立竿见影的效果。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完全否定了理论的解释力甚至实践意义,毋宁说,它在某种程度上激励了原则主义作为理论和方法自身的反思、修正与发展;这缘于道德直观与道德反思总是在辩证地互相调节和修正,而理论存在的意义即在于此。
引用
收藏
页码:13 / 18+146 +146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3 条
[1]   中国生命伦理学的“问题域”还原 [J].
田海平 .
道德与文明, 2013, (01) :104-109
[2]   CASUISTRY AS METHODOLOGY IN CLINICAL ETHICS [J].
JONSEN, AR .
THEORETICAL MEDICINE, 1991, 12 (04) :295-307
[3]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 Dancy J. .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