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比例原则对行政强制权的规制

被引:4
作者
陈书全
刘天翔
机构
[1]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
比例原则; 行政强制; 裁量基准; 规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被誉为行政法"皇冠原则"的比例原则,在行政强制领域的适用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是宪政哲学、控权思想和法治理念在公权力运行中的具体表现。我国《行政强制法》对比例原则的引入和适用体现了立法机关对公私权益平衡的考虑和对个体权利免受非法侵害保护的关注。由于引入时间较短以及具体国情的特殊复杂性,加之原则固有的抽象性、辅助性特点,比例原则在我国法域内的适用程度不够彻底充分,在规制行政强制权行使范围和行使方式方面尚存在一定局限性。现阶段应将比例原则作为基本原则在立法上做出明确表述并加以细化规定,强化该原则在紧急强制执行和救济途径选择上的适用,将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作为司法审查的考量因素,通过案例指导规范比例原则的准确适用,充分发挥其规制行政强制权滥用、保障相对人权益的功能作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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