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药房托管:让利让“理”?

被引:2
作者
沙文茹
机构
关键词
药房托管; 南京市; 物价局; 连锁药店; 医疗机构; 药品经营企业; 南京; 江苏; 社会药房; 受托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721 [商业经济体制和组织];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1202 ; 120202 ; 0202 ;
摘要
<正>七月上旬,南京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县“药房托管”方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南京市各区(县)“药房托管”方案必须明确给患者的具体让利比例,不允许只搞委托人、受托人“双赢”,而不考虑购药患者的利益,给患者让利的总体水平,应不低于销售总收入的3%-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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