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车”服务问题的探讨

被引:13
作者
黄月梅
机构
[1]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关键词
出租汽车; “专车”; 电召服务; 私家车; 法律责任; 服务规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724.6 [电子贸易、网上贸易]; F572 [中国城市交通运输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5 ; 082303 ; 0202 ;
摘要
<正>2014年下半年,腾讯和阿里巴巴推出了面对中高端用户的"滴滴专车"和"一号专车",以高档的车辆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部分人群的青睐,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不同反响。2015年3月4日,沈阳市千余辆出租汽车认为"专车"服务"非法经营"抢了其"饭碗"而罢运,此后,南京、重庆等城市的出租汽车以同一诉求相继罢运,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一、"专车"服务特点"专车"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乘客不用站在马路上等车,节省了候车的时间;二是乘客可实现有计划的出行,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前预约用车;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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