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行政:一种新型的行政法制模式

被引:7
作者
刘莘 [1 ]
金成波 [2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2] 中央党校政法部
关键词
公众参与; 参与式行政; 参与层次; 制度构建; 法制模式; 多元共治;
D O I
10.16064/j.cnki.cn34-1003/g0.2013.06.020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参与式行政,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法制模式在宏观层面推动行政法治发展、实现多元共治具有重要意义;微观层面在有效解决争议、增加行政效率、落实政府责任等方面效果显著。行政中的参与呈"阶梯式"分布,为了实现更大范围内更高阶梯的参与、同一阶梯实现更有效的参与,必须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方面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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