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优先购买权初探

被引:9
作者
孙宇 [1 ]
冯向辉 [2 ]
机构
[1] 哈尔滨学院政法学院
[2]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习与探索杂志社
关键词
宅基地; 总有; 优先购买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农村集体土地具有共有形式中总有的特征。宅基地是农民用以建造住房的集体土地。农民对由其投资修建的住房拥有财产所有权。目前,中国农民住房流转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买受人仅限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在住房及宅基地流通中,基于宅基地总有的性质,引入优先购买权制度,既能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又能有效地促进和规范农民宅基地和住房的流转,符合中国《宪法》关于保护个人财产和保护人权的精神。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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