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患者权益新立法的主要内容和启示

被引:9
作者
曾见
机构
[1] 江苏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患者权益; 德国民法典; 告知义务; 举证责任; 比较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德国患者权益改善法》是德国针对患者权益保障的最新立法成果,该法的主要内容是对德国传统判例法的归纳总结,将判例法确立的重要制度吸收到了《德国民法典》中,包括医疗合同的性质、医方的主要义务,尤其是明确了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引用
收藏
页码:220 / 233
页数:14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医疗管理损害责任与法律适用 [J].
杨立新 .
法学家, 2012, (03) :30-39+176
[2]   论医疗损害责任的完善——以《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的规定为视角 [J].
艾尔肯 ;
张榆 .
法学杂志, 2010, 31 (12) :51-53
[3]   德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新发展及其意义 [J].
韩赤风 .
中国律师, 2007, (07) :54-5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条文精义与案例解析.[M].陈现杰; 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5]  
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比较.[M].朱柏松; 等著.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