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税的开征与分税制的改革

被引:35
作者
吕冰洋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关键词
零售税; 税制改革; 地方税;
D O I
10.19795/j.cnki.cn11-1166/f.2013.10.003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中国现行分税制存在地方税系不完整、转移支付资金配置效率低、强化粗放式经济增长等问题。本文认为,分税制改革的核心在于完善地方税系,为此,中国地方税的主体征税环节应从生产环节转向消费环节,这需要实行以开征零售税为核心的分税制改革。其改革方案是将商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归为中央税,在商品消费环节开征零售税并作为地方税,大幅度降低增值税税率,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税,企业所得税作为中央税,取消营业税。考虑到税制改革的复杂性,本文提出了改变增值税分享比例的替代方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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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 2009, 44 (06) :16-2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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