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任务与重心

被引:13
作者
张卫平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制度; 民事诉讼法原理;
D O I
10.13893/j.cnki.bffx.2016.06.011
中图分类号
D915.2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任务和重心会因为社会时期或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我国当下社会转型时期,法治初创阶段,民事诉讼法治也处于大规模的建构和实践之中。因此,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任务就应当集中于对民事诉讼制度原理的研究,以适应民事诉讼法治的大量建构和实践的需要。民事诉讼法学的大量研究资源也应当集中投入其中。过去由于受错误司法政策的引导和影响,将有限的学术研究资源投向了与民事诉讼原理研究关系不大的一些领域,从而导致了民事诉讼法学研究重心的偏移,也导致了民事诉讼理论研究本身的贫困化。应当将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和重心回归于民事诉讼法制度原理的探究,真正推动我国民事诉讼法治的发展,提升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的水平。
引用
收藏
页码:118 / 125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日本民事诉讼法的修订经过与法制审议会的作用 [J].
竹下守夫 .
清华法学, 2009, 3 (06) :5-16
[2]   “为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司法机关“专政工具”角色的确立与强化——1949至1956年华县人民法院实证研究(上) [J].
高其才 ;
左炬 .
清华法学, 2009, 3 (02) :115-132
[3]   民事诉讼处分原则重述 [J].
张卫平 .
现代法学, 2001, (06) :89-95
[4]  
苏维埃民事诉讼[M]. 法律出版社 , (苏)克列曼(А.Ф.Клейман)著,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