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条
法是“理”与“力”的结合
被引:20
作者:
孙国华
黄金华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来源:
关键词:
内容与形式;
有机统一;
客观规律;
形式和内容;
客观发展规律;
社会关系;
法的形式;
马克思主义法学;
主体与客体;
社会客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正> 在法学发展史上,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才真正解决了“法是什么”的问题,实现了法的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对这个原理的坚持和发展,是树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的要求,是繁荣我国法学研究的要求。 一、研究法的内容与形式之理论和方法论前提 科学地认识法的内容与形式,诠释“法是什么”的问题,需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法学原理为理论望础,我们认为,关于法的一般理论认识有如下方面。
引用
收藏
页码:3 / 5
页数:3
相关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