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背景下国际知识产权新规则评述及中国应对

被引:5
作者
王智慧 [1 ]
李青松 [2 ]
机构
[1]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2] 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RCEP; 知识产权; 利益平衡原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7.1 [国际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作为目前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和当前中国最重要的自由贸易区协定,RCEP的知识产权条款在原先TRIPS协定的基础上顺应时代变化,对TRIPS协定中的部分知识产权规定进行了时代更新,全面提升了区域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RCEP的知识产权条款更加顾及自由贸易区内各缔约方之间的利益平衡,这对于WTO多边贸易框架下TRIPS协定未来的修改具有示范意义。从统筹国内外法治的角度看,中国在RCEP生效后的国内履约义务上,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本文以提升未来中国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的能力和话语权为目标,分析提出了RCEP背景下国际知识产权新规则下中国的应对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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