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修改意见

被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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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权
机构
[1]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电子商务法; 自营业务; 消费者; 经营者; 电子商务平台; 工商登记; 限期改正; 公民个人信息; 《侵权责任法》; 行政不作为; 连带责任; 罚款额; 修改意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在互联网时代,几乎没有人可以离开电子商务。然而,与我们每个人如此密切相关的《电子商务法》(二审稿),却没有引起社会公众足够的关注与我们每个人如此密切相关的《电子商务法》(二审稿),距离截止日2017年11月26日仅剩3天时,在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上仅获得不到400条意见,而同日公布的《监察法》(草案)已获得过万条意见。因此,一方面是出于公民权利与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是缘于对《电子商务法》的研究兴趣,笔者对《电子商务法》(二审稿)主要条款提出下列修改意见,期冀中国未来的《电子商务法》既能真正有效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又能促进中国电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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