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信息公开法述评——兼及对中国的立法启示

被引:4
作者
章志远
机构
[1]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
关键词
韩国; 信息公开法; 述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31.26 [];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韩国是亚洲地区最早实现信息公开制度法律化的国家,其信息公开法对信息公开的立法目的、权利义务主体、范围、程序及法律救济都作了详细规定。文章从形式、内容、理念等三个方面分析了该部法律的特点,并就其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借鉴之处作了初步探讨。
引用
收藏
页码:66 / 69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3 条
[1]  
公民的基本权利.[M].谢鹏程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2]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M].江泽民报告;.人民出版社.1997,
[3]  
美国行政法.[M].王明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