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的法律适用分析

被引:7
作者
皮勇 [1 ,2 ]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2] 中国犯罪学学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共同犯罪;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比,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是侵犯公共法益的犯罪,利用软件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客户数据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制作程序在网上供人下载并用于非法获取用户数据的行为符合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的构成要件。在网络空间环境中,既要对犯罪活动进行整体评价,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网络犯罪产业链上的各个独立环节进行独立的刑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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