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问题分析——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为例

被引:67
作者
俞海
任勇
机构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关键词
流域生态补偿; 南水北调中线; 水源涵养区; 政策途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TV68 [调水工程]; X171 [生态系统与污染生态学];
学科分类号
081504 ; 071012 ; 0713 ;
摘要
本文针对处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的陕西省旬阳县的基本情况,探讨了生态补偿的若干理论问题,如为什么要进行生态补偿、谁来补偿和向谁补偿、补偿多少以及如何进行补偿等。笔者认为,由于环境资源产权界定或权利的初始分配不同,造成了流域上下游事实上发展权利的不平等,需要一种补偿来弥补这种权利的失衡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产生的正外部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下游沿线享受生态服务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应当是提供补偿的主体,而上游水源涵养区的地方政府、企业法人与社区居民等是接受补偿的主体;生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可以分为两部分,包括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额外成本和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在当前环境资源产权关系界定尚不完善,市场机制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应强化中央政府对生态补偿的干预力度;在产权界定比较明确,市场经济程度较高的情况,可逐步侧重于利益主体间自愿协商的解决途径。在具体的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中,要关注为地方创造发展的机会、空间和政策;生态补偿方式应当多元化;同时要建立生态补偿的监管、评估和激励机制以及合理的干部考核机制。
引用
收藏
页码:28 / 33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J].
沈满洪 ;
陆菁 .
浙江学刊, 2004, (04) :217-220
[2]   生态补偿的理论探讨 [J].
毛显强 ;
钟瑜 ;
张胜 .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2, (04) :40-43
[3]   公共林业的性质与外部性问题解决途径的探讨 [J].
王南 .
林业经济问题, 2002, (03) :151-154
[4]   试论公共产品的私人供给 [J].
吕恒立 .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 (03) :1-6+11
[5]   生态补偿制度的探索 [J].
洪尚群 ;
马丕京 ;
郭慧光 .
环境科学与技术, 2001, (05) :40-43
[6]   中国生态环境补偿费的理论与实践 [J].
庄国泰,高鹏,王学军 .
中国环境科学, 1995, (06) :4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