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对长三角地区陆路可达性的影响

被引: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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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卓霖 [1 ,2 ]
杨晓梦 [3 ,4 ]
梁进社 [4 ]
机构
[1] 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2]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3] 湖南万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不动产研究院
[4] 不详
关键词
高速铁路; 长三角地区; 可达性; 经济潜力; 县级尺度;
D O I
10.15957/j.cnki.jjdl.2016.08.006
中图分类号
F127 [地方经济]; F532.8 [地方铁路运输经济];
学科分类号
0202 ; 020202 ;
摘要
在县级空间尺度下,采用加权平均出行时间、经济潜力和到上海出行时间三种可达性指标,评估高速铁路对长三角地区陆路可达性的影响。并进一步将可达性变化与经济发展水平格局进行比较分析,讨论高铁引起的可达性变化对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可能影响。结果表明,高速铁路提升了长三角地区整体可达性,且能缩小区域间可达性的差异;高速铁路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可达性的提升存在差异。整体上,高铁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区域的加权平均出行时间和到上海的出行时间的提升更为明显,有利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区域接受其他区域尤其是上海的经济辐射和带动效应;但对经济潜力的提升则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区域更为明显,这一趋势可能会导致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格局的进一步极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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