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当理论界和经济领导层还在讨论我国国有企业是否应当进行股份公司化改革时,兴办职工持股的股份公司的潮流,已经自下而上地兴起了。开始时,我国"股份制企业"与建立在个人财产联合的基础上的劳动者合作社相类似,由土地、资本和劳力等生产要素折股组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种理论,认为"股份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主要的优点是可以通过职工持股,使他们与企业建立物质利益上的密切联系,从而生成主人翁思想,真正做到爱厂如家。这种想法由于和社会主义的传统思想十分接近而迅速流行开来,不论股份化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以它作为主要论据,似乎这是判断公司制究竟是否可行的基本标准。在对公司制度的本质没有深刻理解的条件下为了一时的需要建立起来的"股份制"企业,不论在建立职工的"主人翁感"还是在改善企业经营方面都没有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根据实践的检验,认为仅仅依靠职工持有企业的少量股份就能建立起他们作为所有者的"主人翁感"显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