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的裁判方式: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评析——以域外经验为借鉴

被引:28
作者
李文革
机构
[1] 湖北民族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虚假诉讼; 驳回起诉; 驳回诉讼请求; 诉讼判决; 本案判决;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3.10.016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有关虚假诉讼的规定。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对于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以实际并不存在的民事纠纷提起的虚假诉讼,法院的裁判并不统一:有的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有的直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在大陆法系语境下,当事人为骗取法院裁判的诉讼会因诉不合法(无诉的利益)而作出驳回诉的诉讼判决。民诉法第112条规定的"驳回请求"的裁判方式,强调对虚假诉讼的规制,其价值选择在于对法秩序的维护,但与第119条规定的协调一致会存在问题。比较理想的做法是引进大陆法系的诉讼判决制度,区分起诉要件和诉讼要件,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虚假诉讼根据我国民诉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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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虚假诉讼定义辨析 [J].
周翔 .
河北法学, 2011, 29 (06) :193-197
[2]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发现的虚假诉讼的调研报告 [J].
钟蔚莉 ;
胡昌明 ;
王煜珏 .
法律适用, 2008, (06) :55-58
[3]  
虚假民事诉讼法的防范与规制[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丁铧, 2009
[4]  
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M]. 法律出版社 , (日) 高桥宏志, 2007
[5]  
民事诉讼法[M]. 法律出版社 , (日) 高桥宏志, 2004
[6]  
法律分析逻辑[M].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 陈应芬著, 2002
[7]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09]中民一再初字 第1号民事判决书 .2 .
[8]  
民事诉讼法 .2 陈荣宗,林庆苗著. 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