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规范的属性与表达

被引:5
作者
窦海阳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人格权规范; 民法典; 行为规范; 法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人格权规范在性质上属于行为规范。然而,较之物权法规范和合同法规范来说,它在命令和引导民事主体实施行为方面的作用很不明显。因此,人格权规范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对行为的具体指导,而在于对人格权的宣示。正因为它对人格权的宣示意义,人格权规范的表达以"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为主。从法律解释角度来看,其他的人格权规范表达大多可以根据逻辑关系从中推导出。因此,如果有些人格权规范在表达上没有特殊价值,那么可以将其删减。在民法典体系中,人格权规范需要进行专门规定。但是,由于它对人格权的宣示意义以及法条之间关系所导致的精简程度,最好将人格权规范置于民法典的总则部分。
引用
收藏
页码:52 / 62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26 条
[1]  
民法总论.[M].朱庆育;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2]  
民法总论.[M].梁慧星; 著.法律出版社.2007,
[3]  
人格权法研究.[M].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  
法学方法论.[M].(德)卡尔·拉伦茨(KarlLarenz)著;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
[5]  
民法总则研究.[M].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  
德国民法通论.[M].(德)卡尔·拉伦茨(KarlLarenz)著;王晓晔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
[7]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M].梁慧星[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
[8]  
民商法前沿.[M].杨立新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
[9]  
民法总则.[M].黄立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10]  
民法总则.[M].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