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总则的期望与构想

被引:60
|
作者
应松年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行政法总则; 法典化; 时机成熟; 立法设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制定行政法总则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制定行政法总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国的行政立法实践已经走出了中国特色创新之路,党和国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力推动,为制定行政法总则夯实了基础和条件保障。行政法总则的制定,应当以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将行政法律体系中已有的或应该有、可能有的共有普遍性和引领性规范提取出来,作出统一规定,既构建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依据。从行政法总则到行政法典的制定,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建成法治政府的极为重要的举措和通道,也是对世界行政法发展的巨大贡献。
引用
收藏
页码:3 / 12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2 条